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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受盡號稱醫學醫院的醫護人員欺侮後,陳請衛福部,衛福部推到衛生局,然後就都來個『吃案』當結案,這種不良醫護就是因為有個後台很硬又會吃案的『無能政府』的護持,所以什麼事都幹得出來。

★★ 王貴芬小姐會打醫護巴掌,肯定被醫護人員激怒到『怒不可遏』。結果大家總是自以為是『看圖』就一面倒,全部指責『王貴芬』小姐,您我都不是當事人,全盤的事實過程,沒人說得準,何況,當下如果真的沒錯,為何不敢直接『報警』呢?可見,應非息事寧人吧!!而是事後計畫,對付『王貴芬』小姐吧!!
誰不會辯嘛!!到法院還不見得『王貴芬』小姐有罪咧!!
說實在..我也非常想賞亞東那二個壞醫護巴掌,非常可惡的一群壞醫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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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最擾民?和吃案~

告訴你....不是別人就是『公務機關』和『公務員』啦!!

如下:
有關您來信反映與「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」預約鐵劑點滴單據遭醫護更改時間及隨意抽走等情事,本局將請該院提出說明,惟因案涉病 人病歷隱私權,需經當事人同意揭露,請填妥病歷資料查詢同意書後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逕以郵寄(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-1號3樓醫事管理科)或以 傳真(02-22589064)至本局,俾利後續之辦理。
非常感謝您的來信,敬祝 安康!

實在不懂,不是確認信作過個人確認嗎?且無關病歷,雞毛當令箭,就要民眾拿身份證,wow~~不給啦!!  等著看『吃案』~~

■   亞東醫護傲慢與無禮的音檔  ■


 

傲慢2

 以下是衛生署陳請

1.亞東醫院醫護素質極差.12/5提前去醫院打鐵劑遭拒,還被誣衊.倘若我施打,恐怕狹怨報復猝死在化療椅上機會大.

2.貧血打鐵劑竟需至"化療室",未考慮非癌人之想法及觀感.

3.鐵劑點滴施打,醫生告誡勿過快,化療室趕下班,不管病人之狀況,就是拉高滴快.一個多小時滴完,是否恰當.

4.排約的時間,如同"慢性處方籤",何以不能以"自由"的時間範圍去施針呢?

5.網路系統,未考慮針對"不克",須要進行時間的變更,提供有效的功能,還在"人工"作業,真是爛系統.

6.為了定期打"鐵劑點滴"的收費程序,真是過度折磨病人,竟要抽號碼牌等號,殊不知,癌症化療程序竟也是如此沒人性的作法.

7.站在"愛心櫃"前,櫃員不理,還辯說她已按下"號碼牌",需處理後才能辦理我的收費.明明就只有我站在她面前,她也不辦.

8.家屬開車微停大門,不受驅趕,但騎摩托車帶病患,拿個輪椅,就立即被驅趕,簡直大小眼嘛!!

9.化療室取單>櫃台抽號碼牌繳費>藥櫃等號碼只為遞單,如此折騰病人的作法,只能說完全"沒人性"

10.客服作事,推推拉拉一點都沒同理心,一等就10幾分鐘,如此客服速度,等同醫院品質亦是等同的拖拖拉拉!!!

11.鐵劑施打時間長,何以不能有一個"好的空間",之前是"急診室",現在是"化療室",乾脆讓病人自已拿回家自己打嘛!!反正施打也都不是醫生級的,隨便醫護就可以,不是嗎?

12.醫護員的惡意挾怨報復的挑釁與誣衊,指責本人說鐵劑施打10分鐘,並指責本人扔單,敢說就來對質,請亞東拿出2013.12.05-13:10-13:30暨14:20-14:40,檢視本人有否"扔單"及"第二次康先生陪同進入時"護理人員的態度乖張.

13.2013.12.05亞東醫院不友善的對待及刁難,由進去至出大門,約二小時.沒有作到該有的醫學中心該有的品質.

14.2013.12.05遭不合理對待,陪同是客服康先生,親見"化療室"惡形惡狀,事後至"院長會客室",本人為自保,錄下音檔,不容辯解.音檔於http://vlog.xuite.net/embed/TlhhZHNSLTE0MTExMTkzLmZsdg?ar=0&as=0

15.本人就上之所有投訴,絕受公評.

16.不解如此差的醫療品質醫院,有何優良績效可為醫學中心,對評鑑之項目,肯定有殊多"盲點",亦或是收受好處,否則,就現況,醫院新建的髒亂.流程紊亂,環境的不友善,資訊系統差.護理人員素質差.客服的不積極,對車輛驅趕的沒人性.收費櫃台的不尊重.建案的吵雜聲.化療程序的折騰人.殊多不友善作為,試問,憑什麼是"醫學中心"呢?

請查辦亞東醫院種種的沒人性不友善行為,並稽查其為醫學中心之評鑑程序,本人質疑其公正可靠之資訊,顯然醫院現狀非常不符合"醫學中心"該有的品質和水準.

201312衛福部硬是吃案掉(推諉)囉!!稱已回覆~







xx女士您好:
所傳郵件,業已收悉。
有關您函陳亞東紀念醫院醫療環境不友善、醫療作業流程不理想及疑似醫療人員態度不佳案件,本部已另函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明妥處及回復。
感謝您的來信,祝您健康、快樂!
衛生福利部 敬復

201312衛福部硬是吃案掉(推諉)囉

再補充(亞東醫護更誇張的事參下):

於11/1至亞東醫院門診回診就診,醫師開立當天鐵劑點滴及另四張預約二週施打的鐵劑點滴預約單,然化療室醫護人員,說星期六僅半天,建議往前一天較不擁擠,故允變更單據.
經過︰
1.豈料該員,並非提前一日,而是擅變成每週一次,連續四週施打完成.
2.因不符醫師處方之二週一次的頻率,亦深怕鐵中毒致死,請求再改回原單的提前一天即可.
3.不料,改回後,該醫護士竟自行抽走一張
4.本人再詢問,醫護回醫生開錯了.
質疑︰
1.這...真是奇怪咧!!診間,醫生也特別交待過,本人慎重還口述,再問一遍,醫生還確實答覆,連門診當天要施打的,再隔二週的星期六的預約單四張,出診間也正確拿到醫囑的單據,怎麼亞東醫院化療士護理人員,竟然可以在醫生未通知的情況下,隨便抽走一張呢?即便醫生開錯,也無關化療士護理人員的事嘛!!實在是太誇張的亞東醫院.
2.就醫囑11/1,11/16,11/30,12/14,12/28,回診日是103/1/17,也算合理.
3.結果12/5提前去被拒,又第四張被抽走,如此的亞東醫院誇張的醫護品質,請求嚴查究辦亞東醫院之管理不善之責..
要求︰
1查調屬實,該嚴厲懲處亞東醫院.


  • 最後結果是『吃案』。




★吃案在我的認定就是違背行政程序法所規定的期限 回覆,即視為『吃案』

本人對公務員的觀感如下

■ 公務模式︰怠惰是本性;愛辯又成性;輔導是無方;監督是無力;證據是廢物;法令是假的;袒護是程序;推諉是常態;通報是不會;稽查是無能;擺爛是慣性;吃案是結果,一點也不感意外~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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