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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以來...「台北市12區公所」場地租借未能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程序法,以完整透明公開於e點通系統提供全民之便民使用.未符公正公平及便民之效能,即便陳請多次,「台北市12區公所」,尚有多區依舊持續「我行我素」,傲慢作為實在令人生氣.

   長達二年多來,屢屢陳請都被「承辦員吃案」,亦常常撥電話向民政局自治科#6228鄭朝元科長及王天洞科長抱怨「台北市12區之場地租借沒有一區,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程序法法令所示宗旨,全然黑箱,陸續有區公所進行改善,雖不盡理想,但尚符法令.唯以大安區公所及信義區公所和松山區公所最是嚴重」總是維持的作風,是以今日是12/8,僅顯示12/18-12/28之十日記錄為限,其它期間全數關閉都不開放,大安區公所及信義區公所和松山區公所故意作法,嚴重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程序法,及嚴重損害台北市政府聲譽.

 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3條該予以最嚴厲的懲戒,以維台北市政府聲譽.懲一次記二大過者,免職.

以下圖表是12/8,由e系統截圖後之統計表 (已完整截了,才作統計)

20151209-1.jpg

 大安區公所、信義區公所、松山區公所三區最惡劣,故意隱匿,全搞黑箱.

南港區公所、中正區公所北投松山區公所三區優,開啟期間已到2016.12.07了.

中山區公所、大同區公所、內湖區公所萬華區公所、文山區公所五區中,開啟期間到2016.06.05.

士林區公所,開啟期間到2016.0.07.

看吧~各立一國,民眾要怎麼去遵循呢?

亂唷~~亂糟糟的台北市政府,沒人管耶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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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個小老百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