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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「實體人行道」確實重要。 可惜的是,多數「實體人行道」上,有「電箱、路樹、....」擋道,迫人走在「馬路」上。
即便多次「陳請」,我們的「公部門」就是「胡言亂語」回覆,然後「不作為」的吃案。
這種「違失」到處都是。 公部門的法學素質就是「爛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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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小老百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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