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.
公務員不是都該"依法執法"嗎?
但~~
並沒有.

有什麼在"公務上"是不能公開呢?
又有什麼"公資產"使用需隱逆匿呢?

其中原因,如同古之語"此地無銀三百兩".

台語又言"雞蛋密密亦有縫",形容事情作太多的"壞事",總會被揭發的!!

就台北市E點通系統,即便作再好,底層公務員"怠惰擺爛"不作,說實話啦"台北市資訊局"也沒皮條啦!!

就資訊系統之最佳目的是"提升效率,減化人工錯誤,資料一致性",但就版主評估,台北市E點通系統等同是"廢物"一個,至於其"開發成本,上線成本及目前的維護成本",恐怕是"非常可觀".

一堆沒資訊效能的"公務員",其現狀是拖誇"臺灣經濟的米蟲",整日混水摸魚,正事不作竟是大玩"整人"的鳥事,這樣才有"加班費"可領嗎?

言歸正傳,
版主申辦場地,公務員烏龍事一堆,經手的場地竟一問三不知,勘查後,真是無法相信如此的作為.



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一個小老百姓 的頭像
    一個小老百姓

    生活大小事 即看即記全記錄~

    一個小老百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