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 

2013.09.13版主自行針對轄區內之里長、市議員、立法委員、政黨、新北市政府進行全面性的陳請『12號公園及里活動中心』,目的是要一次檢測究竟誰是『政客』,

20130913轄區評鑑市長

20130913轄區評鑑立委20130913轄區評鑑

本區市議員:洪佳君、吳琪銘、陳世榮、林銘仁、彭成龍、黃永昌、高敏慧、王明麗
國民黨的本區市議員:洪佳君、黃永昌、王明麗
洪佳君    樹林區中山路3段137號    02-26800931    hcc@ntp.gov.tw
黃永昌    土城區學享街51號1樓    02-82733570    yunchang@ntp.gov.tw
王明麗    三峽區信義街17號    02-26738351    merry0415@ntp.gov.tw
民進黨的本區市議員:吳琪銘、陳世榮、林銘仁、彭成龍、高敏慧、歐金獅
吳琪銘    土城區金城路3段172號2樓    02-22701580    chiming.wu00@msa.hinet.net(不通)
陳世榮    樹林區中山路2段70號    02-26814058    egret@ntp.gov.tw
林銘仁    土城區德峰街20號    02-22612222    linmj@ntp.gov.tw
彭成龍    土城區青雲路168號    02-22619779    chanlong8699@ntp.gov.tw
高敏慧    樹林區大安路531-1號    02-26852618    kaominghui@ntp.gov.tw
歐金獅    鶯歌區國華路17號    02-26700101    oks.kh17@msa.hinet.net

結果:
個人陳請至國民黨,於2013.09.18回文回覆版主.國民黨轉知盧嘉辰立委辦公室後,立委人員,直接電話回覆版主.表面誠懇回覆,並表示重視,截至目前依舊看不到什麼作為嘛!!

個人陳請至新北市政府,於2013.09.24回文回覆前,其相關承辦單位課長已先行電話回覆.版主可接受課長的回覆重點,但執行也是遙遙無期的.

個人陳請至陳世榮議員,於2013.09.16去函土城區公所,2013.09.30公所回文回覆!2013.10.02回文回覆版主.回覆與新北市回文相同.至少陳請受理也有轉承相關公務單位!!

分析:至於其它的政治人物呢?版主除收到陳世榮議員回覆外,沒收到其它任何政治人物來函回覆,判斷四個可能性
...1.不必重視,根本無好處可取!!
...2.根本沒人知道,被該服務處的人員『吃掉』!!
...3.有看到陳請,自認無急需,『放著』囉~
...4.看到陳請,故意無視陳請案.
特註:有一位立委的政治人物自許清新者,因參加一個自肥社團的團拜餐會,該社團利用聚餐時.絕多數的會員同時到場的機會,舉辦之同時同地換裝的假研習會,主要意圖是申請政府的公費補助款,此已違反研習的主對象是一般民眾及地點不能於餐廳,更不能偽騙會員聚餐而故意取得簽名之名義,來行詐騙公款的事實,此舉已涉詐欺,且同時同地舉辦研習,舉凡研習時間及驗收都只是照個相,立委當場於現場,竟也放任不與規勸,經版主點過名的立委,他太太即是本轄區的市議員,版主認為其有理由,故意無視版主陳請案,如此..足見反省不足,從政品格欠缺,當然版主就更有必要點名提報國民黨週知囉~~


唯一,該給陳世榮議員鼓鼓掌,並提報『民進黨』囉!!市議員從政不就是想為民服務嗎?因此為轄區謀福利應屬基本原則,評鑑後...至少陳世榮議員是作到『應盡本份』!!

給時下一些『政治人物』一點建議,從政者收到『陳請』時,於收件時該給個『收件通知』,於反應『相關單位』時,也同時讓陳請人知悉進度,這行政程序法有的規定,既然已『從政』,且當選了,屬民意代表身份,多少總該有個『陳請程序』嘛!!否則,陳請人根本完全無法得知,『陳請信件』到底飛到那,或是被怎樣處理了.有礙民眾對『政治人物』的信任感!!

結論:資訊發達的時代,想要佔一席之地,
...1.腦要勤動,關注於轄區民眾有利的事項.
...2.手要勤推,對轄區有利發展.
...3.腳要勤跑,發覺式的勘察轄區種種不利發展之阻礙.
...4.嘴必擇語,選舉空頭支票不亂開.
如此,受民眾『愛戴』是必然的,
倘只想『得好處』,或利用媒體力量,
及以公款贊助一些不法的團體『吃、喝、玩樂』,
如此只會讓『政治人物』的名聲臭掉,
自愛、自動、自律,
就是『為政者』基本守則了~~

以上的評鑑評語是,除新北市市政府團隊及陳世榮議員外,其它不回覆陳請案者,版主就不客氣直接給他們歸於『政客』囉!!


 今天將會將評鑑結果提報各黨部,讓黨部去詳查,何以他們推舉的政治人物,竟是不作為的人物,亦可當作他們以後推派人選該慎審的標準了~~


 
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一個小老百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