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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之狀況,
竟然公然亂搞,如果我的守法敗在你們這群違法人的手上,
那麼,就真是"沒天理"了!!
參閱如下二封回覆:
20140515-回覆
您好: 您於103年5月1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1030501557號電子郵件,市長非常重視,已轉交本府民政局處理,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:一、本市各市民活動中心依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收費標準」及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要點」規定開放申請使用,經向各區公所申請並審查核准者,完成繳費後即可使用;如其他政府機關、經立案之公益團體或民間團體舉辦之公益、教育或藝文活動,且無涉營利行為者,公所得減收或免收專用場地使用費,先予敘明。 二、查您欲借用之員福活動中心,每週一、二、五晚間已外借里民活動使用。建議您可向土城區公所申請借用其他時段(以網站上公告資訊為準)或其他活動中心場地。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,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,歡迎與土城區公所林小姐(電話22732000分機577)或本府民政局林先生(電話29603456分機7939)聯絡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。敬祝 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。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自治科林烱丞本市境內1999、(02)29603456 分機 7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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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 您於103年5月1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1030501561號電子郵件,市長非常重視,已轉交本府民政局處理,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:一、本市各市民活動中心依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收費標準」及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要點」規定開放申請使用,經向各區公所申請並審查核准者,完成繳費後即可使用;如其他政府機關、經立案之公益團體或民間團體舉辦之公益、教育或藝文活動,且無涉營利行為者,公所得減收或免收專用場地使用費,先予敘明。 二、查您欲借用之員林市民活動中心,每週二至週六下午已由里辦公處規劃辦理多項研習課程,另每週一為休館日。建議您可選擇每週三至週五早上時段(9時至12時)向土城區公所申請借用。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,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,歡迎與土城區公所林小姐(電話22732000分機577)或本府民政局承辦同仁林先生(電話29603456分機7939)聯絡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。敬祝 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。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自治科林烱丞本市境內1999、(02)29603456 分機 7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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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20140515下載之土城區公所之使用申請記錄
員福里(員福里工作區還標示成員林里,等同怠惰亂為,連個公告的記錄表格,都隨便亂填就公告,難道是一人公務就了事嗎?沒主管了嗎?不需核對與簽章嗎?如此的單人公務就可直接將區內之里活動中心的內容如實公告嗎?如此擺濫作風,就可看出土城區公所的人事行政怠惰之嚴重!!)
20140515-01員福里列示之5月使用申請記錄,但口頭詢問,粘里長稱"並不是他,而是議員".那麼,議員權利大到可以"免費占用場地"嗎?這不是關說,那....算什麼呢?而且該時段是"本人被收費的大都會排舞協會",是特定的社團,讓活動中心當其招攬會員之場所,合理嗎?
員林里(此表,沒有任何記錄與本人要申請的日期相沖,但卻被以口頭告知"里辦公處規劃辦理多項研習課程"包辦, 反問活動企劃及內容,總該公告讓民眾知曉,沒企劃又說被包用,不等同是強占嗎?何況里辦活動卻轉得他人使用場地,這算是什麼呢?二房東嗎?!)
20140515-01員林里5月使用申請記錄
要求清查: 活動中心之申請文件.活動企畫書.及績效成果,若無…肯定是違法占用,該嚴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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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意度為非常不滿意,留言
員福問卷
明知之狀況,
竟然公然亂搞,如果我的守法敗在你們這群違法人的手上,
那麼,就真是"沒天理"了!!
只能說濫權】瞎眼公務,違法包庇擠壓合法申請
員福里長電話回覆"不是他申請的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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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林問卷
公然亂搞,如果我的守法敗在你們這群違法人的手上,
那麼,就真是"沒天理"了!!
只能說濫權】瞎眼公務,違法包庇擠壓合法申請
員林里長先生電話回覆"午間班別不同,收費也不同,繳費找該班的人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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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之狀況,
竟然公然亂搞,如果我的守法敗在你們這群違法人的手上,
那麼,就真是"沒天理"了!!
參閱如下二封回覆:
20140515-回覆
您好: 您於103年5月1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1030501557號電子郵件,市長非常重視,已轉交本府民政局處理,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:一、本市各市民活動中心依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收費標準」及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要點」規定開放申請使用,經向各區公所申請並審查核准者,完成繳費後即可使用;如其他政府機關、經立案之公益團體或民間團體舉辦之公益、教育或藝文活動,且無涉營利行為者,公所得減收或免收專用場地使用費,先予敘明。 二、查您欲借用之員福活動中心,每週一、二、五晚間已外借里民活動使用。建議您可向土城區公所申請借用其他時段(以網站上公告資訊為準)或其他活動中心場地。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,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,歡迎與土城區公所林小姐(電話22732000分機577)或本府民政局林先生(電話29603456分機7939)聯絡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。敬祝 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。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自治科林烱丞本市境內1999、(02)29603456 分機 7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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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 您於103年5月1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1030501561號電子郵件,市長非常重視,已轉交本府民政局處理,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:一、本市各市民活動中心依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收費標準」及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要點」規定開放申請使用,經向各區公所申請並審查核准者,完成繳費後即可使用;如其他政府機關、經立案之公益團體或民間團體舉辦之公益、教育或藝文活動,且無涉營利行為者,公所得減收或免收專用場地使用費,先予敘明。 二、查您欲借用之員林市民活動中心,每週二至週六下午已由里辦公處規劃辦理多項研習課程,另每週一為休館日。建議您可選擇每週三至週五早上時段(9時至12時)向土城區公所申請借用。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,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,歡迎與土城區公所林小姐(電話22732000分機577)或本府民政局承辦同仁林先生(電話29603456分機7939)聯絡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。敬祝 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。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自治科林烱丞本市境內1999、(02)29603456 分機 7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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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20140515下載之土城區公所之使用申請記錄
員福里(員福里工作區還標示成員林里,等同怠惰亂為,連個公告的記錄表格,都隨便亂填就公告,難道是一人公務就了事嗎?沒主管了嗎?不需核對與簽章嗎?如此的單人公務就可直接將區內之里活動中心的內容如實公告嗎?如此擺濫作風,就可看出土城區公所的人事行政怠惰之嚴重!!)
20140515-01員福里列示之5月使用申請記錄,但口頭詢問,粘里長稱"並不是他,而是議員".那麼,議員權利大到可以"免費占用場地"嗎?這不是關說,那....算什麼呢?而且該時段是"本人被收費的大都會排舞協會",是特定的社團,讓活動中心當其招攬會員之場所,合理嗎?
員林里(此表,沒有任何記錄與本人要申請的日期相沖,但卻被以口頭告知"里辦公處規劃辦理多項研習課程"包辦, 反問活動企劃及內容,總該公告讓民眾知曉,沒企劃又說被包用,不等同是強占嗎?何況里辦活動卻轉得他人使用場地,這算是什麼呢?二房東嗎?!)
20140515-01員林里5月使用申請記錄
要求清查: 活動中心之申請文件.活動企畫書.及績效成果,若無…肯定是違法占用,該嚴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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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意度為非常不滿意,留言
員福問卷
明知之狀況,
竟然公然亂搞,如果我的守法敗在你們這群違法人的手上,
那麼,就真是"沒天理"了!!
只能說濫權】瞎眼公務,違法包庇擠壓合法申請
員福里長電話回覆"不是他申請的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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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林問卷
公然亂搞,如果我的守法敗在你們這群違法人的手上,
那麼,就真是"沒天理"了!!
只能說濫權】瞎眼公務,違法包庇擠壓合法申請
員林里長先生電話回覆"午間班別不同,收費也不同,繳費找該班的人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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