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
目前分類:鬥爭 (2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法治制度的臺灣,絕多數的公務執法人,都是在『不告不理』的處境下執法的。
說來真是『可悲』呀!!

大家都知道『土皇帝』和『馬皇帝』的所作所為,已動搖『中華民國的憲法根基』,
但,
執法人呢?
誰可以自動出擊呢?
沒有...
沒人呀!!

這樣,
民怨沸騰是可見的。

也因『不告不理』惡習,
致使,
亂報案、亂檢舉的、亂告、亂說...
一大堆呀~~

看到中亞的戰爭,
國家內部紛爭,
造成人民生活的不安,
官逼民反,
難道..
臺灣也會發生嗎?

倘若,
憲政體制是假的,
民主是假的,
終有一天,
臺灣...
也將淪為『動盪』的一天!!



一個小老百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
為己即為私,
但...
利益眼前,
絕對廝殺,
不論誰...

論法者,肯定守本份,
但也不是"俗仔".

我,
不想入團體,
也是不願看到任何鬥爭,
與不開心,
爭權奪利,
迎合人意,
太難了,
一種米養百樣人,
不太可能都順應它人之意的,
看清世景即是如此,
聰明人退居事外,
笨蛋即入,
自作自受囉~~

 

一個小老百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